广东宏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56,068.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7%。
3、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
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涟邵建工”)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长沙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涟邵建工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额分别为 1.4 亿元、1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 399-19 号领峰大厦
2008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实缴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
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测绘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涟邵建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1,730.33
负债总额 162,619.4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921.70
流动负债总额 161,825.5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净资产 39,110.89
项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55,660.19
利润总额 13,268.28
净利润 10,285.72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3 年(营)授额字 LSJG001 号的《授信额
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4、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
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
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4 亿元人
民币整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长沙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的全部债务本金及其形
成的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数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数额为
1 亿元整。该金额是指债权的本金金额,最高债权数额包括债权本金
及其形成的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
总 金额为 301,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6,068.64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87%,全部为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2、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