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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底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
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三、对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3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

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
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六、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经营所
                需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均是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担保债务逾

             期的情况,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                            是否
                                                                                            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担保额                          实际担保                            保情                            为关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物(如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披露日期            度                              金额                              况(如                          联方
                                                                                            有)                           完毕
                                                                                                     有)                            担保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0 年 08 月 14 日       6,5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1 年 01 月 05 日    80,000   2021 年 02 月 04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1 年 01 月 05 日    80,000   2021 年 03 月 31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20 年 11 月 09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宏大工程   2021 年 01 月 05 日    80,000   2021 年 01 月 22 日    2,008.79   连带责任保证                       30 个月    否       否
宏大民爆   2021 年 01 月 05 日     5,000   2022 年 06 月 21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否       否
                                                                                                                120 个
明华公司   2020 年 04 月 17 日   100,000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6,243.85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月
宏大工程   2018 年 12 月 20 日    80,000   2019 年 06 月 05 日       5,5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是       否
宏大工程   2021 年 01 月 05 日    80,000   2021 年 03 月 22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是       否
涟邵建工   2021 年 01 月 05 日    50,000   2021 年 05 月 27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是       否
涟邵建工   2021 年 01 月 05 日    50,000   2021 年 06 月 22 日       7,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是       否
宏大民爆   2021 年 01 月 05 日     5,000   2021 年 06 月 25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是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0                                                                     15,243.85
度合计(B1)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297,000                                                                     55,369.85
保额度合计(B3)                                                 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                            是否
                                                                                            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担保额                          实际担保                            保情                            为关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物(如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披露日期            度                              金额                              况(如                          联方
                                                                                            有)                           完毕
                                                                                                     有)                            担保
宏大涟邵
           2020 年 11 月 10 日     4,000   2021 年 01 月 22 日    2,008.79   连带责任保证                       30 个月    否       否
矿业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0                                                                            0
度合计(C1)                                                     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4,000                                                                      2,008.79
保额度合计(C3)                                                 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0                                                                     15,243.85
(A1+B1+C1)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301,000                                                                     57,378.64
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6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
                                                                                   1,000
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3,795.63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4,795.63



                      上述担保皆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都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上述担保行为均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担保公平、

                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