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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3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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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乐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漫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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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04,660,985.34           1,005,009,097.67                          3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0,029,209.06             522,002,684.52                           60.92%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4,725,772.36                    48.36%          365,444,686.07               1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788.67                   93.28%            3,166,718.51              17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668,033.38                   12.91%             -143,058.62               92.6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8,818,179.18           -13,887.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1%                   0.31%                  0.45%                 0.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4,085,603.8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396.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5,076.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6,146.58

 合计                                                                         3,309,777.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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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21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41%       92,734,400                     质押              85,39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7%       29,348,000        29,348,000   质押              29,348,000
 限合伙)

 陈乐伍                      境内自然人            10.15%       28,180,600        28,050,600   质押              25,000,000

 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8%       14,652,000        14,652,000   质押              14,652,000
 伙)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        5,000,000
 司-万能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2,886,434
 型证券投资基金

 许兰卿                      境内自然人             0.95%        2,64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2,079,300
 证券投资基金

 朱德宏                      境内自然人             0.72%        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1,392,602
 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92,734,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734,400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社会                                         2,886,434   人民币普通股            2,88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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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许兰卿                                                                 2,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事件驱
                                                                        2,07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9,300
 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德宏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
                                                                        1,392,602   人民币普通股      1,392,602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章月娟                                                                 1,29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5,800

 林馨                                                                   1,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外延
                                                                          99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99,600
 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60.86%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股东章月娟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东情况说明(如有)                     1,295,8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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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10,762,036.38元,增长145.30%,主要是公司于年内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151,921.77元,增长35.22%,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银行

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0,430,419.47元,增长177.29%,主要是各子公司预付材

料等相关款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1,868,758.99元,增长1028.6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

内合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16,032,459.91元,减少66.72%,主要是公司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0,000,093.63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司投资参

股中兴派能及印度星光电力公司所致。

    7、工程物资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574,651,36元,增长277.09%,主要是子公司遂宁宏成

购入建设及改造用物料所致。

    8、无形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7,862,063.51元,增长36.4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合

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无形资产所致。

    9、开发支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6,049,229.72元,增长149.3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加

快进入锂电池、新能源车辆及光伏储能等行业的步伐,新开发了相关技术成果所致。

    10、商誉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7,386,735.59元,增长123.7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溢价

收购江苏峰谷源及润峰电力(郧西)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519,355.97元,增长83.2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

内合并范围增加,并入江苏峰谷源的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3,801,984.12元,增长52.75%,主要是部分子公

司亏损,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3、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66,585,526.29元,增长207.15%,主要是因子公

司柳州动力宝技改、福建动力宝、遂宁宏成后续所预付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款项增加所致。

    14、短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102,861,000.00元,增长36.80%,主要是本期从银行融

入资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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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应付票据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2,585,130.96元,增长51.77%,主要是本期采购的票据

结算余额增加所致。

    16、应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34,173,602.92元,增长109.4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

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7、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3,957,435.27元,减少114.48%,主要是公司抵扣原留抵

的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8、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79,072,442.53元,减少88.74%,主要是公司归还了关

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资助所致。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6,002,000.00元,减少34.30%,主要是

公司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20、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657,663.54元,减少42.79%,主要是公司抵扣原留

抵的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21、销售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9,743,282.22元,增长54.64%,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宣

传费增加以及新合并子公司江苏峰谷源的销售费用并入所致。

    22、管理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增加6,289,513.31元,增长15.24%,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并范

围增加,业务领域扩大,相关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2,804,320.53元,减少38.07%,主要是由于公司外币应

收账款因汇率变动所获汇兑收益增加冲减财务费用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810,728.10元,减少904.8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

应收账款呈下降趋势,而上年同期应收账款为上升趋势所致。

    25、营业外支出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254,272.13元,减少38.0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对
外捐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6、所得税费用2015年9月30日较2014年末减少1,083,903.30元,减少110.33%,主要是由于本期控股

子公司合并前亏损额较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了确认。该计划已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现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

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0.5】亿元,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并计划认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的次级份额。富诚海富

                                               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通-稳胜共赢1号份额上限合计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富诚

海富通-稳胜共赢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猛狮科技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

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3)2015年7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基于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并于2015年7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520,000股。

    (4)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等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名称需要

与公司未来的经营范围和商业模式相适应,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及产业战略布局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以设立事业部形式梳理公司的发展路线,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资源整合。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2015年3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15

年3月4日开市起复牌。2015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电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拟以66,000.00万元的价格向屠方魁等1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华力特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宜华集团、陈乐伍、陈乐强等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66,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9月

22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80号)。
    (6)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进一步增强福建

猛狮新能源的资金实力和产能规模,为其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

猛狮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福建猛狮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

加至30,000万元。同时调整福建猛狮新能源经营范围。

    2、审议通过《关于扩大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投资规模暨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

开的201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金

都工业园区北区投资建设电动车用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亿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由于项目建设要素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研究,拟增加投资额约249,933万元,扩大投资建设

规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99,933万元。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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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由于2015年公司新

增多家子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无法

满足公司及2015年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进行调整并增加对2015年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从原来的50,000万元调整为

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2%(按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26,229,491.92元

计)。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4 年 07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中国证监会核准备案的公告                                                   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15 年 07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07 月 14 日
                                                                            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5 年 07 月 17 日
 告                                                                         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07 月 30 日
                                                                            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2015 年 03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2015 年 09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草案)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知书》的公告                                                               时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5 年 10 月 08 日
                                                                            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扩大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投资规模暨增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5 年 10 月 08 日
 加投资的公告                                                               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5 年 10 月 08 日
 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时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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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期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屠方魁、陈爱素、金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正在
                                                                              2015 年 09 月 02 日   36 个月
                     穗投资、中世融川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履行

                     杜宣、张妮、百富通、
                     张成华、邱华英、黄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正在
                     劲松、刘玉、饶光黔、                                     2015 年 09 月 02 日   12 个月
                                            内不进行转让。                                                    履行
                     周文华、廖焱琳、张
                     婷婷、力瑞投资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期
                                            限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因本次
                                            发行而取得的股份按照以下次
                                            序分批解锁(包括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股份):1、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可转
                     张成华、邱华英、黄
                                            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
                     劲松、刘玉、饶光黔、                                                                     正在
                                            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36 个月
                     周文华、廖焱琳、张                                                                       履行
                                            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
                     婷婷、力瑞投资
                                            月届满之日,可转让股份数不超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的的 50%;3、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
                                            日,可转让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
                                            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补偿责任人(屠方魁、陈爱
                                            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蔡献军、
                                            陈鹏)对华力特的利润承诺期间
                                            为 2015 年至 2017 年。具体承诺
                                            利润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
                     屠方魁、陈爱素、张     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
                                                                                                              正在
                     成华、金穗投资,蔡     不低于 6,000 万元、7,800 万元和   2015 年 09 月 02 日   36 个月
                                                                                                              履行
                     献军、陈鹏             10,140 万元。若 2015 年本次交
                                            易未能完成,则业绩补偿责任人
                                            承诺华力特 2018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不低于 13,182 万元。
                                            蔡献军、陈鹏以其间接持有华力
                                            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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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利润补偿义务。屠方魁、陈爱
                                          素、张成华、金穗投资以扣除蔡
                                          献军、陈鹏补充金额后的剩余补
                                          偿金额,按其各自持有华力特股
                                          权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
                                          金穗持有华力特股权之和的比
                                          例承担利润补偿义务。业绩补偿
                                          责任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
                                          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
                                          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

                                          在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认购对象易德顺升存续期
                                          间,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不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     会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认                             易德顺
                                                                                                          正在
                     蓄电池有限公司;陈    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也不会     2014 年 08 月 27 日   升存续
                                                                                                          履行
                     银卿;陈再喜;陈乐伍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期间
                                          认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的投
                                          资者提供任何的财务资助、补
                                          偿、担保和增信措施。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
                                          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
                                          时,本人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前海
                                          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缴纳认缴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出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
资时所作承诺                              自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
                                          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
                                          有的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
                                                                                                 长期有   正在
                     陈再喜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4 年 08 月 27 日
                                                                                                 效       履行
                                          的财产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
                                          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退伙。三、深圳前
                                          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猛狮科
                                          技股份锁定期满减持股份时,本
                                          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
                                          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不通
                                          过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方式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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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
                     持或操控股价。)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
                     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
                     时,易德优势足额募集并出资到
                     位;二、在易德优势的存续期内,
                     除向陈再喜募集资金外,易德优
                     势的合伙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
                                                                            易德优
                     形;                三、在易                                    正在
易德优势、前海易德                                    2014 年 08 月 27 日   势存续
                     德优势的存续期内,易德优势的                                    履行
                                                                            期间
                     参与方之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
                     杠杆或其他结构化安排;四、自
                     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易德优
                     势的合伙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
                     转让其持有的易德优势的财产
                     份额或从易德优势退伙;五、易
                     德优势作为猛狮科技股东期间,
                     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
                     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
                     动。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
                     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
                     时,易德顺升足额募集并出资到
                     位; 二、在易德顺升的存续期
                     内,易德顺升的合伙资金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                             易德顺
                                                                                     正在
易德顺升、前海易德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2014 年 08 月 27 日   升存续
                                                                                     履行
                     比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                              期间
                     联方的情形;三、在易德顺升的
                     存续期内,易德顺升的参与方之
                     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其
                     他结构化安排;四、自猛狮科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易德顺升的合伙
                     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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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或从
                                          易德顺升退伙。

                                          本合伙企业为本次广东猛狮电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正在
                     易德优势、易德顺升   的投资者,自愿承诺对本次发行     2015 年 04 月 23 日   36 个月
                                                                                                           履行
                                          的获配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
                                          为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① 在持有猛狮科技股份期间,
                                          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猛
                                          狮科技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今
                                          后如果不再持有猛狮科技股份
                                          的,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     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长期有    正在
                     蓄电池有限公司;陈    ② 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      2011 年 01 月 08 日
                                                                                                 效        履行
                     乐伍;陈银卿;陈再喜   果属于猛狮科技主营业务范围
                                          之内的,则将及时告知猛狮科
                                          技,并尽可能地协助其取得该商
                                          业机会。③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
                                          任何可能影响猛狮科技经营和
                                          发展的业务或活动。④ 若今后
                                          投资设立企业,还将督促该企业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所作承诺
                                          分红承诺:2015 年-2017 年,公
                                          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和盈余公积
                                          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     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长期有    正在
                                                                           2015 年 01 月 27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可分配利润的 30%。如无《公司                           效        履行
                                          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公
                                          司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
                                          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减持公司                                       正在
                     蓄电池有限公司、陈                                    2015 年 07 月 09 日   6 个月
                                          股票                                                             履行
                     乐伍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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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179.70%     至                      226.31%
 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3,000     至                        3,500
 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072.59
 元)

                                           2015 年度预期公司原有铅电池业务销售额将平稳发展,经营业绩逐渐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升。在新业务方面,公司锂离子起动电池、光伏及储能系统、电动汽车
                                           用电池管理系统等新产品将实现销售,带来经营业绩的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乐伍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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