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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的通知,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所持部分公
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情况

    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分别收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的通知,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 4,568.0157 万股公司股份、陈乐伍
先生质押予东兴证券的 4,167.3935 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拟根据融
出方委托人指令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
陈乐伍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本次涉及违约的股份情况如下:

    1、沪美公司本次涉及违约的股份情况
                                                  质押股数    质押股份占其所
 质权人       初始交易日     到期购回日
                                                  (万股)    持股份比例(%)
东兴证券       2016-11-9      2019-4-25       1,596.7349            11.72

东兴证券      2016-12-16      2018-8-15           639.0117          4.69

东兴证券      2016-12-16     2018-12-13       2,332.2691            17.12

  合计             -              -           4,568.0157            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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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陈乐伍先生本次涉及违约的股份情况
                                            质押股数     质押股份占其所
 质权人     初始交易日     到期购回日
                                            (万股)     持股份比例(%)
东兴证券     2017-1-5       2019-1-3        4,167.3935        98.59

  合计           -              -           4,167.3935        98.5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6,25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 135,780,15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65%,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3%。陈乐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70,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45%;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 41,673,935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98.95%,占公司总股本的 7.3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陈乐强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沪美
公司、陈乐伍先生作为陈乐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陈乐强先生增持公司
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减持、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
违规行为。2017 年 12 月 22 日,陈乐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 563,200 股。2018 年 2 月 14 日,陈乐强先生的配偶通知公司,因陈乐
强先生已经逝世,无法再继续实施其之前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计
划终止。

    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上述承诺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截至本公告日,该等承诺仍在履行
期间。

    2、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目前与东兴证券保持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
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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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沪美公司出具的《关于沪美公司持有的部分猛狮科技股份存在被动减持
风险的通知》;

    2、陈乐伍先生出具的《关于持有的部分猛狮科技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
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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