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被司法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
是否为第一大股 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 冻结 司法冻结 结股份占其
股东名称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日期 到期日 执行人名称 所持股份比
例(%)
深圳市福田区
沪美公司 控股股东 102,259,100 2018-6-12 2021-6-11 75.05
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
沪美公司 控股股东 33,999,996 2018-6-13 2021-6-12 24.95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136,259,096 - - - 100.00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6,25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6,259,096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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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
的数据外,公司及沪美公司均未收到其他方关于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
信息。
2、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
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沪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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