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2018-08-02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的募集
资金账户存在异动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的基本情况
1、近日,福建猛狮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
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
62,949,270.69 元用于归还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扣款募集资金账号信息:
项目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428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有限公司
2、获悉上述信息后,公司及福建猛狮相关人员多次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要求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尽快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
本公告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仍未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3、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严重损害福建猛狮、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福建猛狮及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要
求其尽快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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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 2 亿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
伍先生、陈乐强先生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
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狮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追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在该笔债务到期之前,公司已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展期,浙商银行
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2018 年 6 月 22 日,双方签署《展期协议》
对部分借款办理了展期手续。展期情况为:
次序 金额(万元) 借款日 到期日
第一笔 3,700.00 2017 年 6 月 22 日 2019 年 6 月 22 日
第二笔 10,000.00 2017 年 6 月 23 日 2019 年 3 月 30 日
合计 13,700.00 -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扣款用于归还公司在该行到期的
部分贷款本金。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福建猛狮尚未收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从福建猛狮
的募集资金账户划款的正式通知文件。
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福建猛狮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被冻结,账
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被冻结单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执行申请人 冻结原因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 交通银行汕头龙 445********
1 2,208,541.08
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支行 *******557 新华信托股份 借款合同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 有限公司 纠纷
2 107,466.85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分行 *****870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 分行 584******** 长城国兴金融 融资租赁
3 129,233,822.59
技有限公司 分行 ********428 租赁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合计 - - - 131,549,83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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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核查,公司及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
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新华信托共向公司发放贷款 7,780 万元。公司逾期支
付利息,新华信托要求公司提前还款。因公司未提前偿还贷款,新华信托向镇江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合计
2,316,007.93 元。
公司目前已与新华信托签署了《协议书》,双方就上述事项初步达成和解,
上述债务的具体偿还方案仍在沟通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
额为 2,316,007.93 元。
(2)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福建猛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国兴”)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截至 2018 年 8 月 1 日,长城国兴已出资
258,492,818.76 元,按照福建猛狮的委托购买设备并租赁给福建猛狮,福建猛
狮剩余全部未付租金 129,093,568.76 元(已扣除租赁保证金 14,750,000.00 元)。
近日,长城国兴要求福建猛狮提前支付合同项下的全部未付租金,并向新疆维吾
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129,233,822.59
元。
三、募集资金账户异动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存在异动情况的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原拟用于福建猛狮“新能源
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及募集资金
账户被冻结,对该项目的正常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及福建猛狮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公司及福建猛狮的上述债
务,妥善处理该事项,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生产。
3、公司将协同保荐机构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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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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