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所涉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12-1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所涉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
询函【2018】第 8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核查及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3、2018 年 8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划转 6,29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归还你公司部分到期贷款本金。你公司因流
动资金紧张,无法在期限内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 1.2 亿元补流资金。请说明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预计你公司是否能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归还上述补流资金,
并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保荐机构通过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
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进行交谈,并查阅了上市公司公
告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资料,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划转 6,29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部
分到期贷款本金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经公司与贷款银行的积极协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已有初步意向通过包括不限于向公司子公司发放贷款等形式把上述
金额的资金补回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账户中,目前该意向的落实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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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法在期限内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 1.2 亿元补流资金的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年内遭遇部分金融机构严重抽贷,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资金紧张,导致目前暂未能归还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目前,公司拟通过申请政府纾困资金、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处置资产、
债务重组融入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待公司整
体流动性风险得到缓解之后,公司将会及时归还 1.2 亿元补流资金。
因此,公司争取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归还上述 1.2 亿元补流资金,但受制
于企业融资环境和公司整体债务解决情况,该时间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募投项目
影响情况如下:
该项目 1#厂房 A 线已于 2017 年正式投产,目前已达到日产 18650 电芯 22
万只的产能;1#厂房 B 线目前设备部分前段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后段设备因募
集资金账户前期受限后期冻结事项,导致部分设备已到港但未能支付提货款而滞
留在港口仓库,剩余部分设备已预验收尚需支付发货款;B 线设备全线完工程度
已经达到 50%,后段设备进厂安装调试后即可投入生产。
该项目其他厂房和仓库的土建部分已完工约 60%,目前剩余部分的工程因资
金困难处于暂时停工状态。
公司将积极通过前述措施争取尽早缓解公司流动性风险,归还 1.2 亿元补流
资金,并恢复上述项目的后续建设与投产工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1、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划转 6,29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归还
部分到期贷款本金的事宜,公司仍在积极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争取尽快将
上述金额的资金补回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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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争取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归还上述 1.2 亿元补流资金,但受制于
企业融资环境和公司整体债务解决情况,该时间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上述事项导致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处于停滞的状态;
4、保荐机构后续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尽快落实相关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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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所涉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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