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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猛狮科技: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三)2019-04-3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9000850157 号




目录
报告正文……………………………………………… 1-2



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盈利数
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说明………………………3-4
             实际盈利数与 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 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9000850157 号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
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
差异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猛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
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猛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发表
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猛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盈
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说明》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如实反映了厦门华戎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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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吉争雄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彬



           中国   广州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
                       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与姜荣

军、唐芬(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受让乙方持有的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戎”)60%股权,其中 2,400 万元受让姜荣军持有的厦门华戎 48%

股权,600 万元受让唐芬持有的厦门华戎 1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华戎

60%股权。对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厦门华戎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

说明》,具体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的约定,乙方承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厦门华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400 万元、600 万元、800 万元。如厦门华戎 2016 年、2017 年的累积税后净利润达

到 1,800 万元,则视为完成业绩承诺。该等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厦门华戎股东的税后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如果任一年度业绩承诺未达到,乙方应按以下盈利补偿金额公式计算,对厦门华戎进行

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

    乙方内部按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盈利补偿主体在本次交易中合计取

得的交易对价总金额的比例分担上述的补偿责任,但乙方之间对《协议》项下的补偿责任承

担连带责任。

    厦门华戎 2016、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其中 2016 年度乙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向

厦门华戎支付补偿款 1,418,914.01 元。

    二、厦门华戎业绩实现情况


    1、厦门华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厦门华戎 2018 年度税后净利润为-1,931,705.92 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26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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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1,932,974.92 元,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2、厦门华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盈利数与业
 年度     业绩承诺利润数       实际盈利数                        业绩承诺实现率
                                                绩承诺数的差异

 2016          400.00              258.11          -141.89          64.53%

 2017          600.00            404.32            -195.68          67.39%

 2018          800.00            -193.30           -993.30          -24.16%

 合计          1,800.00          469.13            -1330.87         26.06%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2018 年军队改革持续深化,对产品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及技术
验证周期延长,导致厦门华戎运营成本及技术投入增加,期内订单量下降,2018 年度未能
实现业绩承诺。2019 年以来,厦门华戎陆续签署新的军方订单,预计 2019 年盈利情况将达
到较好水平。


    四、 致歉声明

    针对厦门华戎 2018 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乐伍先生深表遗

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

积极督促相关业绩补偿责任人按照《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约

定,及时履行补偿责任,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制定合理的发展

规划和经营目标,进一步控制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

报全体股东。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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