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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1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或“公司”或“发行人”)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出具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ST 猛狮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疆                         联系电话:021-5228251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光增                       联系电话:021-522825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中
                                            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和 2019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公司 2018 年下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采取的措施”部分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部分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
(2)培训日期                               2018 年 9 月 8 日、2019 年 1 月 12 日
                                            2018 年 9 月 8 日:
                                            中小板监管情况、股东及董监高忠实勤勉义
                                            务、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中重
                                            要事项的规范运作要求、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规定、股份减持新规等相关内容。
                                            2019 年 1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理念和重
                                            点修订内容、中小板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
                                            份信息披露指引、《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份
                                            回购修改内容和监管部门与之相关的配套
                                            文件以及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监管
                                            要求的发行监管问答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018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董
                           事逝世的公告》,公司董事陈乐强先生
                           逝世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为 6 人;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公司已对《公司
                           王亚波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      章程》进行了修
                           为 5 人,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     订,并完成了审
                           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计委员会成员的
                           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7 人的要求。同时,     补选工作。
                           审计委员会人数为 2 人,低于《公司章     董事会关于 2018
                           程》规定的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      年度内部控制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组成的要求。                            在保留意见事项
行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制定了详细的整
                           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广   改措施,具体内
                           会专字[2019]G19000850076 号”保留意     容详见《董事会
                           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      关于 2018 年度内
                           事项为猛狮科技制定了资金管理相关        部控制存在重大
                           内控管理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施;      缺陷的专项说
                           制定了相关业务收款以及风险控制相        明》。
                           关内控管理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
                           施;制定了股权投资业务相关内控管理
                           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施。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目前公司就募集
                                                                   资金账户异常情
                                                                   况正与各方商议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在未能按期归
                                                                   寻求相关的解决
                           还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异动的情
                                                                   方法,并拟通过
                           形,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
                                                                   申请政府纾困资
                           露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金、重大资产重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组、继续推进资
                           况的核查意见》。
                                                                   产处置、债务重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受公司整体债务
                                                                   组融入资金等多
                           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实施放缓,募集资
                                                                   种渠道,筹集资
                           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金归还被划扣的
                                                                   募集资金和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3
                                                                                募集资金。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公司业绩大幅下滑问题
                                   经核查,跟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问题。2017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0,498.53 万元,同
                                   比增长 9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3,414.51 万元,同比下降
                                   242.74%。
                                   2018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0,020.75 万元,同比下降 71.83%;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852.80 万元,同比下降 1,963.83%;
                                   2018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资 产 为 -7,283.06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102.71%。
                                   2、公司生产经营存在流动性风险和债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公司后续需关注
                                   务诉讼风险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存在流动性风险,资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并及时做好信息
                                   金紧张。截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变化情况)                                                                      披露工作。
                                   到期未偿还的融资债务约 280,352.97 万
                                   元,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并存在债务
                                   诉讼。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债权人,制定
                                   合理的债务偿还方案,妥善处置公司债
                                   务。为解决短期债务问题,公司将加快
                                   对非核心子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
                                   资产处置,通过盘活资产,以筹措资金
                                   偿还债务及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同
                                   时,由于偿还债务挤占了公司大量资
                                   金,公司目前正在逐步引入有实力的产
                                   业投资者参与部分子公司项目建设,利
                                   用其产业及资金优势共同发展业务并
                                   增强融资机构信心,以保障公司发展所
                                   需的资金及已有融资的顺利续展。

                                                 4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4、2018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涉及保留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广会审字[2019]G19000850016 号”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
                    详见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广
                    会专字[2019]G19000850076 号”保留意
                    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
                    事项为猛狮科技制定了资金管理相关
                    内控管理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施;
                    制定了相关业务收款以及风险控制相
                    关内控管理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
                    施;制定了股权投资业务相关内控管理
                    制度,但未能充分有效实施。
                    5、2018 年度业绩修正情况
                    2018 年 10 月 24 日,猛狮科技披露 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8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0,000 万元至
                    -14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31 日,猛
                    狮科技披露了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修正后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190,000 万元至-220,000 万元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业绩快报,其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8,670.42 万元。2019 年 4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年度报告,有关数据与业绩
                    快报披露的金额存在差异。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5
                                                  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深圳前海易
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
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
(1)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募集并出资到位;
(2)在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是     不适用
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比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3)在深
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参与方之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
或其他结构化安排;(4)自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会通过任
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
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
2.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深圳前海易
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
(1)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募集并出资到
位;(2)在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除向陈再喜及深圳前海
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外,深圳前海易      是     不适用
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
伙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
关联方的情形;(3)在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
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参
与方之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其他结构化安
排;(4)自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

                                       6
其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资本
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5)深
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作为猛狮科技股东期间,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陈再喜的一
致行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3.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就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承诺:
(1)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
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本人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前
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自猛狮
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
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
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       是   不适用
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退伙;(3)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猛狮科技股份
锁定期满减持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
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不通过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
方式配合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或操控股价。
4.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银卿、陈再
喜、陈乐伍就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
在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易德顺
升存续期间,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任何
                                                   是   不适用
方式直接或间接认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也不会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
额的投资者提供任何的财务资助、补偿、担保和增信
措施。
5.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深圳前海易
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是   不适用
本合伙企业为本次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自愿承诺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6.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银卿、陈再
                                                   是   不适用
喜、陈乐伍承诺:


                                        7
(1)在持有猛狮科技股份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
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猛狮科技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今后如果不再持有猛狮科技股份的,自该股权关系解
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2)如果
属于猛狮科技主营业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务范
围之内的,则将及时告知猛狮科技,并尽可能地协助
其取得该商业机会;(3)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
影响猛狮科技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4)若今后
投资设立企业,还将督促该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
束。
7.公司承诺:
分红承诺:2015 年-2017 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和
盈余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
                                                      是              不适用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如
无《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特殊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
                                                             发布《关于原实际控制人
8.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强承诺:
                                                             之一、董事终止增持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
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陈乐强先生
                                                    终止实   收到陈乐强先生配偶的
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施     通知,因陈乐强先生已经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
                                                             逝世,无法再继续实施其
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
                                                             之前作出的增持公司股
公司总股本的 2%。
                                                             份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
                                                             止。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4
                                                             日,东兴证券为收回质押
                                                             融资款,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沪
9.沪美公司、陈乐伍、陈乐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               美公司质押的 284.25 万
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世融               股猛狮科技股份进行了
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强制平仓,合计减持金额
在陈乐强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         否     3,750 万元,占猛狮科技
月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总股本的 0.5%。
内减持、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从事内幕交易、敏               2017 年 12 月 22 日,陈乐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强增持猛狮科技股份
                                                             563,200 股。沪美公司未
                                                             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所持
                                                             股份被卖出的行为违反
                                                             了其出具的相关承诺。


                                         8
10.公司及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就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    是   不适用
接或间接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最终出资人(包
括投资公司、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
1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陈乐
强就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
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本人的
                                                  是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最终出资人(包括投资公司、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
12.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上海青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合伙人
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
资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
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
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
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不存
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
价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    是   不适用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
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
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
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
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
体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5)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未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技


                                       9
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13.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深圳市景和
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合伙人
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
资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
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
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
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不存
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
价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     是   不适用
其补充协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
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
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
与前述主体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5)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
以及猛狮科技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宁波中汇联
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股东借
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
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
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
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
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
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价


                                       10
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
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
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
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
技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15.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深圳鼎江金
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股东借
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
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
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
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
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
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价
                                                  是   不适用
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
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
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
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


                                      11
技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16.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银卿、陈
再喜、陈乐伍、陈乐强承诺:                            是              不适用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7.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上海青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是              不适用
本合伙企业/公司为本次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自愿承诺对本次发
行的获配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发行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8.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8 年 8 月 21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广
                                            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猛狮科技
                                            修正 2017 年年报业绩预告的行为违反了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5 条、第 2.7 条和第 11.3.3 条的规
                                            定。猛狮科技董事长兼总裁陈乐伍,副董事
                                            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其聪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3.1.5 条和第 3.1.6 条的规定,对猛狮科技上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整改情况                                    2018 年 9 月 25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
                                            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8〕71 号),猛狮科技修正 2017 年年
                                            报业绩预告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业绩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公
                                            告,已按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将加强业务培训和监


                                       12
                                督考核,持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
                                计核算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