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猛狮: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经讨论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19 年度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

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 关联方 资金 往来及 上市公 司对外 担保若 干问 题的通 知》( 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郝身健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
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聘任郝身健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郝身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