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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向实际控制人购买车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19-119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购买车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关

联交易进行自查时,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购买新能源汽
车一辆,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经核实,此前,深圳清洁电力在深圳不具备购车资格,因工作接待需要,偶

尔向陈再喜先生借用该新能源汽车。2018 年深圳清洁电力在深圳取得购车资格,
由于深圳外地牌照限行政策一直在收紧,同时,陈再喜先生拟处置该车辆,因此
深圳清洁电力参照评估价值向陈再喜先生购买该车辆。由于交易金额不高且经过
评估,以及负责人员工作疏忽,深圳清洁电力未将该笔交易及时上报公司。

    2、陈再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
生购买车辆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乐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
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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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再喜,男,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一,现任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持有该公司
60.86%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车辆厂牌型号:特斯拉/拓速乐 5YJXCCE4

    2、数量:1 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确定。经评估,本次交易的特斯拉车辆价值为人民币 107.87
万元,双方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0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价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的情况。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卖方:陈再喜

    1、车辆基本情况

    厂牌型号:特斯拉/拓速乐 5YJXCCE4

    2、车辆价款

    (1)本车价款(含税费及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3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3、协议生效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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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清洁电力本次向陈再喜先生购买新能源车辆系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
评估价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

    经公司自查、核实,因相关负责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本次关联交易未及时履
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已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规范运作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
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八、当年年初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陈再喜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清洁电力本次向陈再喜先生购买新能源汽车一辆符合其日常经营需要,

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喜先生购买车辆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陈再喜先生
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一辆,交易价格依据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双方依据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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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交易价格,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6、深圳清洁电力与陈再喜先生签署的《车辆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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