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猛狮: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经讨论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同城优服新能
源有限公司、福州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同
城优服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广东同
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合称“同城优服”)签署《车辆抵债协
议》及《抵债及还款协议》,同城优服以 2,019 辆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
运营平台抵偿部分应付与汕头猛狮新能源的欠款,并以地方补贴、电池费用补贴、
车企运营赔偿抵偿部分债务,同时约定剩余债务以分期付款方式于 2023 年 6 月
前付清。有利于减少公司不良债务损失,降低公司债权风险,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