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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履行进展暨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履行进展暨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
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
股,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
于 5%的重要股东。

    2、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1,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3、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
云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拟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于
近日收到股东杭州凭德的《关于延长增持猛狮科技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告知函》,
杭州凭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致云拟延长增持承诺实施期限,现将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1,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增持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杭州凭德及宁
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
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
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 5%的重要股东。

    三、增持承诺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1,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
的相关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股本比例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杭州凭德     集中竞价                                    21,927,430     3.86%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宁波致云     集中竞价                                     6,444,200     1.14%
                               2020 年 02 月 25 日

                      合计                                 28,371,630     5.00%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本次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杭州凭德            0                0%             21,927,430        3.86%

  宁波致云            0                0%              6,444,200        1.14%

    合计              0                0%             28,371,630        5.00%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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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增持承诺延期履行的原因

    增持承诺实施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的春节假期延长、企业
延期复工及业绩预告窗口期等因素,对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增持公司股票造成了
很大影响;并且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
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达到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及
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
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因此,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未能在本次增持承诺的最后期限 2020 年 2 月 27 日前
完成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拟
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拟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
起 30 个工作日内。

    五、本次增持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司股票承
诺实施期限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杭
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拟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次延长增持承诺实施期限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履行增持承诺
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延长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期
限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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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凭德和宁波致云拟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次延长增持承诺实施期限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履行增
持承诺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延长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期限事项。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承诺除了延长实施期限外,其他内容不变。

       2、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承诺在增持承诺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
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关于延长增持猛狮科技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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