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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
们的独立判断,经讨论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及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
诺无法按期完成。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拟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次延长增持承诺实施期限的原因符合其
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凭德及宁波致
云继续履行增持承诺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延长
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期限事项。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