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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6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
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基于财政部对上述会计政策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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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格式调整。

    2、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于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
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
会〔2017〕22 号)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收入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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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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