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猛狮: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3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讨
论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