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猛狮: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轮候冻
是否为第一大股 轮候冻结 结股份占其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数(股) 所持公司股
份比例(%)
广东省深
131,038,088 2020-4-24 36 个月 圳市中级 100.00
人民法院
沪美公司 控股股东
广东省深
7,000,000 2020-4-30 36 个月 圳市中级 5.34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1,038,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1,038,088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0%。本次新增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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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
的数据外,公司及沪美公司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
或其他信息。
2、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
直接影响,若沪美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
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沪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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