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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广东猛狮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的战略合作,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股,并承
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 5%的
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临时)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
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
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2、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3、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承诺期限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收到股东杭州凭德的《关于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技

                                     1
股票计划的告知函》,杭州凭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致云拟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
技股票计划,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增持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杭州凭德及宁
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
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
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 5%的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临时)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
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将
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三、增持承诺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增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股本比例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杭州凭德      集中竞价                             21,927,430    3.86%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宁波致云      集中竞价                              6,445,500    1.14%
                              2020 年 8 月 4 日

                     合计                           28,372,93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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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本次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杭州凭德            0            0%           21,927,430       3.86%

  宁波致云            0            0%            6,445,500       1.14%

    合计              0            0%           28,372,930       5.00%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增持承诺期限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到期。基于对公
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
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
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继续实施增持猛狮科技股票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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