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0-16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猛狮新能源科技
(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的战略合作,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股,
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
5%的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临时)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
公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
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承诺期限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
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3、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在增持承诺期限内积极筹措资金,但受金融市场环

                                     1
境、融资渠道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未完成增持承诺,经审
慎研究,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决定到期终止履行本次增持承诺。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股东杭州凭德的《关于到期终止履行增持猛
狮科技股票承诺的告知函》,杭州凭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致云决定到期终止履
行增持猛狮科技股票承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增持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杭州凭德及宁
波致云基于其股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27 日从二
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超过 2,100 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
司股票不低于 1,000 万股,成为公司不低于 5%的重要股东。

    受突发疫情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拟定的增持承诺无法按期完成。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临时)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延长增持公
司股票承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并将
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进展公告》,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原承诺期限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
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将原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增持承诺的实施情况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7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未完成本
次增持承诺。本次增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2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股本比例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杭州凭德        集中竞价                                 21,927,430      3.86%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宁波致云        集中竞价                                  6,445,500      1.14%
                                2020 年 8 月 4 日

                      合计                                28,372,930      5.00%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本次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杭州凭德            0                0%             21,927,430        3.86%

  宁波致云            0                0%              6,445,500        1.14%

    合计              0                0%             28,372,930        5.00%

    四、未能如期实施增持承诺的原因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在增持承诺期限内积极筹措资金,但受金融市场环境、
融资渠道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未完成本次增持承诺,经审
慎研究,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决定到期终止履行本次增持承诺。

    五、其他说明

    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承诺,自猛狮科技披露本次增持进展公告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减持已持有的猛狮科技股份。

    六、备查文件

    《关于到期终止履行增持猛狮科技股票承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