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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3-24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 猛狮          公告编号:2021-02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预计 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1.7 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
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
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2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力特”)因
经营需要,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光大
银行向深圳华力特发放了两笔贷款,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深圳华力特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与光大银行签订了
《借款展期合同》,对上述贷款进行展期,分别展期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和 2021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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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深圳华力特及屠方魁与光大银行签订了《借款授
信变更合同》,对上述已到期的贷款展期 12 个月,展期金额为 998 万元,公司
同意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人,继续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785XB

   3、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 R2 栋 B5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屠方魁

   7、成立日期:1994 年 5 月 10 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系统自动化;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
的设计及技术开发;承装(修)电力设施;提供能源管控系统及能源管理信息化
方面的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进出口业务(深贸管审证字第 1036 号审定证书规定
办);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新能源系统设计等);自有
房产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电力系统自动
化装置、电缆分接箱、接地电阻、接地装置及高低压成套设备智能变电站产品;
防爆电器、制动电阻、无功补偿装置的生产;承“试”电力设施;售电业务; 提
供能源管控系统及能源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工程实施;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工程施
工。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华力特 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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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1           资产总额         1,040,389,060.36        835,830,220.11

   2           负债总额          654,084,039.88         628,253,935.76

   3            净资产           386,305,020.48         207,576,284.35

 序号           项 目             2019年1-12月           2020年1-9月

   1           营业收入          134,504,320.76         101,105,374.24

   2            净利润           -219,669,147.25        -178,728,736.13

       以上 2019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1、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深圳华力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深圳华力特及屠方魁与光大银行签订了《借款授信变更合同》,对已
到期的 998 万元借款展期 12 个月,公司同意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人,继续为上
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贷款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人:(以下保证人、抵押人统称为担保人)

       保证人一: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二:屠方魁

       抵押人一: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一)总则

       1、借款人与贷款行于 2019 年 1 月共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
称“《借款合同》”)。2019 年 7 月 23 日共同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以下
称“《展期合同 1》”)。2020 年 3 月 31 日共同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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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称“《展期合同 2》”)。根据《借款合同》《展期合同 1》和《展期合同 2》
的规定,贷款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共计 998 万元。

    2、为担保借款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作为
保证人/抵押人分别与贷款行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共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共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共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担保合同”)。根据担保合同的规定,
担保人向贷款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3、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贷款授信期限变更。

    4、担保人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同意就借款人的贷款授信变更事项,继续
提供担保合同所约定之担保,担保合同继续有效。

    (二)担保事项

    为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贷款行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担保人应按下列约定继续承担其担保责任:

    1、担保人为保证人的,担保人应继续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对借款人在《借
款合同》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约定的
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
件发生而导致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2、担保人为抵押人的,担保人应继续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以土地为抵押物,
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担保余额共计 159,232.26 万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余额共 54,339.34 万
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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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达喀尔”)
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为 741.03 万元,该事项发生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担保期 60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郑州达喀
尔 90%股权,因公司控股郑州达喀尔在其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之后,其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持有郑州达喀尔 9.3023%股权,同时委托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代为持有郑州达喀尔 74.4186%股权,因此公司实际持有郑州达喀尔
83.7209%股权,公司承担该笔担保金额的 83.7209%,即 620.40 万元。

    2、为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猛狮”)收到湖
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 0684 民破 3-5 号),现债权
人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人及破产清算组强烈反对湖北
猛狮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湖北猛狮重
整程序,宣告湖北猛狮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湖北猛狮由法院指定的管理
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湖北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此之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湖北猛狮提供担保余额共 53,718.94 万元,湖北
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需继续履行
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因公司已丧失对湖北猛狮的控制权,故前述担保转
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逾期担保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 140,920.14
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深圳华力特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借款授信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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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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