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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猛狮: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7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1 年 5 月 21 日,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债权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
书面通知。通知称,沪美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为由,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沪美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
该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
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
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
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预重整)的基本情况

    1. 申请情况概述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沪美公司的书面通知。通知称,其认为:
(1)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避免公司情况进一步恶化,帮助公司尽快恢
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重生,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合法利益,实施重整
是最佳路径;(2)沪美公司知晓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已对公司申请重整,作为
公司的债权人及控股股东,其有责任和义务挽救公司危机,维护债权人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基于此,沪美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部债务为由,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2. 申请人对公司债权情况

    2018 年 1 月以来,沪美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短期资金拆借,上述交易事项
已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截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公司尚未偿还的到期
借款本金余额共计 37,066.00 万元。鉴于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尚未向沪美
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2,9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玩具,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应急
灯,逆变器,充电器。

    三、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了公司
的重整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
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
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公司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获得重
整成功,公司将维持上市,广大投资人、债权人等主体的权益将获得依法有效保
护。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
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
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沪美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
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
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
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