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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达: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
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章启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数 182,025,000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1.0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
182,02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0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0 人。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
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及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
票制表决);
    2.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吴晓明先生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2《选举陈    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陈   健先生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3《选举宫    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宫   娟女士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4《选举黄    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黄   灿先生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5《选举汝璇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汝璇卿女士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刘春彦先生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82,025,000 股 。 同 意
182,0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陆秋君女士补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1 月 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补选及增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晓明:男,1970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职称。

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平安银行义乌分行行长;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

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子公司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   健:男,1971 年 9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

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浙江股

权交易中心会员发展与投资服务部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浙江股

权交易中心企业服务部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浙江浙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

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健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宫    娟:女,1982 年 4 月生,硕士研究生。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
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销售交易部业务总监;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浙

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专员投资发展部专员、主管;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助

理;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宫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

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黄   灿:男,1975 年 8 月生,本科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0 年 11 月担

任平安银行杭州分行中小企业部副总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平

安银行总行东区公司信贷管理部高级审批师;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上

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

担任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风控总监);2017 年 8 月至

今担任浙商资产风控总监兼风控中心主任;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黄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风控总

监兼风控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汝璇卿:女,1984 年 2 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江苏银行杭州分行风险管理岗位主管;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

任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风险管理部部门负责人;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汝璇

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除

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经查询,以上被选举人员均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春彦:男,1967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1989 年、1994 年、2008 年先

后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获得法学本科、法学硕士、

管理学博士(技术经济专业)学位。现任职于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

专业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同时兼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担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上

海市人民监督员、上海市杨浦区政法委人民监督员。2016 年 1 月,参加上海证券

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00115);2016 年至今,担任航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独立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东方银星(600753)独

立董事;2008 年至今,担任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71467)独立董事;2008

年至今,担任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独立董事;2011 年至今任职于远

闻(上海)律师事务所;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春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查询,以上被选举人员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监事会补选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秋君:女,1981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杭州城投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
担任浙商资产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浙商资产法
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拟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陆秋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
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查询,以上被选举人员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