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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达: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
                  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进
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业绩补偿的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基本情况
    1、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台州三进压铸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
7 日更名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以及
三进科技原股东戴明西、戴灵芝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增资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9,775.00 万元对三进科技进行增资,以取得增
资后三进科技 51%的股权。2018 年 1 月 29 日本次增资的工商手续办理
完毕。
    三进科技原股东戴明西承诺并确保三进科技 2017 年税后净利润为
人民币 1,500 万元,并承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以下合称“利润
承诺期”)三进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11,000 万元、19,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并
且,利润承诺期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0 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利润承诺期内,若三进科技某年度发生的
研发费用经审计机构核算确认后占该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 3%的,经
三进科技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超过部分研发费用在计算当年度承诺净利
润实现数时不作费用扣除。
    2、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三进科技少数股东戴明
西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 8,725.00 万元对三进科技进行增资,取得三进科技 9%股权,本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三进科技 60%股权。上述 9%股权的工商手续于当
日办理完毕。
    3、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上述议案并经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进
科技的利润承诺期由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调整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承诺规模保持不变。
    4、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三进科技少数股东戴明
西在台州市路桥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7,925.4 万元收购戴明西所持有的三进科技注册资本 562.50 万
元所对应的公司 1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三进科技 75%
股权。上述 15%股权的工商手续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办理完毕。
    二、前期业绩补偿执行情况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于 2020 年 3 月向浙江省台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下称“台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戴明西根据《增资协
议的补充协议》之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14,022,804.4 元,并对
戴明西资产进行了查封。
    2020 年 9 月,由于各方对公司于 2020 年初完成工商变更的三进科
技 15%权益是否应纳入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计算基础存在一定争议,
为加快审理进度,确保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在保留追索权利的情况下,
暂时撤回 15%股权比例对应金额的诉请,向台州中院提交了减少诉讼请
求的申请书。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
浙 10 民初 110 号],判决如下:限戴明西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三 十 日 内 支 付 公 司 对 三 进 科 技 2019 年 度 业 绩 补 偿 款 人 民 币
91,218,243.53 元及逾期利息(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向台州中院申请该案的强制执行获法院立
案受理,3 月份公司收到法院的执行款 102.8 万元。因戴明西名下的现
金款项不足以支付全部判决,台州中院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裁定拍卖戴
明西所有的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25%股权,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三、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及未实现业绩目
标主要原因
    三进科技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935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以及天职业字[2021]17587 号审核报告,三进科技 2020 年实现
税 后 净 利 润 -28,624,748.73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30,678,008.60 元 , 研 发 费 用 为 11,461,582.21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96,984,330.76 元,研发费用占 2020 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1.82%,
未完成 2020 年度 11,000 万元净利润目标。三进科技 2020 年未实现业
绩目标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倒挂等因素影响。
     四、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已或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就 2019 年度业绩对赌补偿事宜,公司已依法向台州中院提起诉讼,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同时,2020 年度公司强化对三进科技的经营管理,
积极推动三进科技资产及业务优化工作,有效改善工艺流程,加大力度
落实降本增效经营目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20 年度三进科技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067.8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明显减亏。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持续推动三进科技资产
盘活处置、降本增效工作,改善现金流状况,提振经营效益;二是积极
通过司法途径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