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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达:关于重大诉讼、仲裁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及缴费通知书》[(2021)浙 10
  民初 341 号],公司起诉戴明西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获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立案受理,现将诉
  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及案由
      原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戴明西
      案外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9 年度与原告所持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
  司 15%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款 22,804,560.88 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日起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款 105,508,506.45 元及
  逾期利息(自起诉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
      以上两项暂合计 128,313,067.33 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2018 年 1 月 3 日,原告与被告及案外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进科技”,当时名称为“台州三进压铸有限公司”)、戴灵芝
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一》”),原告以 19,775 万元认
购三进科技 1,561.2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即“第一次增资”),被告承
诺,若三进科技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被告应对原告进行现金补偿。
其后原告履行了出资义务并持有三进科技 51%的股权。
       2018 年 5 月 31 日,原告与被告及三进科技签署《增资协议》(以下
简称“《增资协议二》”),原告以 8,725 万元认购三进科技 688.78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即“第二次增资”),被告承诺继续遵守《增资协议一》
项下所有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承诺等)。其后原告履行了出
资义务且所持有的三进科技股权比例提升至 60%。
       2018 年 10 月 29 日,原告与被告及三进科技、戴灵芝签署《增资协
议的补充协议》,将《增资协议一》项下的利润承诺期调整为“2019 年
至 2021 年”,被告承诺三进科技 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1,000 万元,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9,000 万元,若无
法达到,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补偿原则:年度应补偿金额=(该
年度承诺净利润-该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原告持有的三进科技股权比
例。
       以上案件事实,已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浙 01 民初 110 号
生效《民事判决书》所认定。
       2018 年 12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原告以
7,925.4 万元的价格向被告受让三进科技 1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62.5 万元),协议签署后原告即完成了相应董事会决议并按照上市规则
进行了公告,原告由此取得三进科技 15%股权且原告持股比例提升至
75%,三进科技也通过章程修正案(由被告签字)确认了原被告持股比例为
75%:25%。
                 前述 15%股权的转让,因被告未缴付股权转让税费,后在原告为其
           代缴后最终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就前述 15%股权
           所对应的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原告曾在(2020)浙 01 民初 110 号案件
           中提出过主张,其后以减少诉讼请求的方式撤回,本次该部分业绩补偿
           款与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款一并主张。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三
           进科技 2019 年实现税后净利润-92,715,487.7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92,030,405.89 元;三进科技 2020 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28,624,748.7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678,008.60
           元。根据《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之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相应的业
           绩补偿款(计算方式:2019 年度剩余业绩补偿款=[60,000,000 元-(-
           92,030,405.89 元)]×15%=22,804,560.88 元;2020 年度业绩补偿款
           =[110,000,000 元-(-30,678,008.60 元)]×75%=105,508,506.45
           元)。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的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起诉方                          被起诉方                诉讼类型      诉讼金额        进展情况
 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96.71           结案
 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豪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0.72            结案
 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24.20           结案
 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戴明西                 合同纠纷      12,831.31        未开庭
 5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新吉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379.15           结案
 6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543.27          执行中
 7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27.87         执行终本
 8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破产申报        21.18         破产重整
 9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蔚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73.65          一审中
 10    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朱来生               不当得利纠纷     376.47         一审判决
 11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穗天成量机电工具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88.00          一审中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起诉方                        被起诉方             诉讼类型     诉讼金额        进展情况
                                                                   侵害作品信
 1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息网络传播      1.00            结案
                                                                     权纠纷
 2     台州市冠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35.00           结案
 3                 程帅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劳动仲裁       2.40            结案
                                                                   工伤保险待
 4               汤嗣杰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7.38            结案
                                                                     遇争议
 5     江西阿尔法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452.08           结案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三进科技 2019 年度业绩对赌诉讼进展情况
                 由于三进科技未完成 2019 年度业绩对赌目标,为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公司依法于 2020 年 3 月向台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戴明西根据《增
           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之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14,022,804.4 元,
           并对戴明西资产进行了查封。2020 年 9 月,由于各方对公司于 2020 年
           初完成工商变更的三进科技 15%权益是否应纳入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
           计算基础存在一定争议,为加快审理进度,公司在保留追索权利的情况
           下,暂时撤回 15%股权比例对应金额的诉请,向台州中院提交了减少诉
           讼请求的申请书。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台州中院送达的《民事
           判决书》[(2020)浙 10 民初 110 号],判决如下:限戴明西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公司对三进科技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
           人民币 91,218,243.53 元及逾期利息(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021 年 1 月 5 日,公
           司向台州中院申请该案的强制执行获法院立案受理,3 月份公司收到法
           院的执行款 102.8 万元。因戴明西名下的现金款项不足以支付全部判决,
           台州中院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裁定拍卖戴明西所有的浙江三进科技有限
           公司 25%股权,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二)三进科技 2020 年度业绩对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纠纷案件系由于三进科技未完成 2020 年度业绩对赌公司
           依法主张权利所进行的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测最终判
决结果。鉴于三进科技 2019 年度业绩对赌诉讼当前仍处在执行阶段,且
被执行人戴明西已被台州中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诉讼案件存在即
便胜诉也无法执行或无法足额执行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
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