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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乔治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依据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通过对本次回购事项的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来源,有利于建立
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回购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签字:刘晓刚     雷新途    刘世水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