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将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公司与内蒙
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上述两项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详细的了解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能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因此,我们建议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 2019 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19 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
公司预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
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基于业务需要,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
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汪   明                     马元驹                  郭晓川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