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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河生物: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1-09-1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姚民仆 卢文兵 谢晓燕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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