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大智能 股票代码 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延邦 张婷婷、齐博宇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话 024-25162569 024-25162751 电子信箱 market@bltcn.cn zhangtt@cnydii.com;qiboyu@cnydii.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 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用梯、观光梯、家用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别 墅、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2 个系列 16 种型号的垂直电梯产品,拥有 9 个系列 20 种型号的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 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直梯产品: 定位中端商用及住宅产品的卓悦 V 系列(CHOI-V)小机房产品;中、高端商用的锐智系列(RICH),可以覆盖 1600kg 2.5 米/秒及以下的应用场所;市场定位到超高层建筑的高速梯领航Ⅰ(NAVI-Ⅰ3.0-4.0 米/秒)和领航Ⅱ(NAVI-Ⅱ5.0- 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0 米/秒);对应特殊建筑需求的中端和高端无机房产品卓悦无机房 CHOI-MRL;应用于医院商场的锐智医用梯、锐智 观光梯、锐智无机房观光梯;可以直接覆盖 5000kg 的载货电梯;专为私人家庭用的家用电梯先锋系列、鸿系列家用电梯 产品;专为旧楼加装开发设计的卓悦加装梯系列;具有多种用途的小型载货电梯系列。 2、扶梯产品:适用于商场、超市、会展中心、办公大楼等场所的普通型商用扶梯跨越系列(KYUE-03);定位于 过街天桥、机场及非密集大流量等公共场所的公交型 W310 及 W700 系列;定位于高铁、地铁等承运大流量场所的重载 外置主轮的公交型 W800 及 W410 系列;以及 0-12 度的自动人行道产品;适用北美市场的 G101 系列扶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战略采购部门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物资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成本、调整采购策略和价格、采购资料 管理及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供应商资料库的复评和维护等工作。主 要采购物料包括钢铁原材料、电梯外购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对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的 采购、外协、外包安装、维保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根据订单排产,关键部件采用自制与外购相结合。公司生产环节主要由生产运营系统执行,根据“订单 式生产”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通过 ERP 系统和 BOM 清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与外购实施全程监控, 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同时,生产运营系统与技术研发系统紧密 结合,在保证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将产品进行标准化、系列化整合,并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将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化制 造深度融合,形成数字化赋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打破传统的降成本模式,改为推行精益生产管理模式, 以提高效率来降低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生产出质优价廉且可以满足多方面需求的电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的销售战略划分为国内与国外两大市场。国内市场,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策略;国外市场,采用 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为通过业务部门或各服务中心销售人员与终端客户联系,公司与其直接签订产品销售及安装合同, 并由公司提供产品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经销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客户销售产品,具有资质的 经销商可自己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的服务,公司对经销商在销售、安装、维修与保养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监控。 4、安装维保服务模式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电梯的安装与维保等业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主安装与维保 即公司自行安装电梯并提供维保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扩大自维保率,首先是因为公司对自己产品的熟悉度高, 能够保证公司产品运行性能的稳定性,避免因自产电梯产品安全事故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电梯保 有量的逐年上升,安装、维保收入正成为电梯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②授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与维保 由于公司内销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安装维保业务的资源配置仍有一定缺口,在自行安装维保业务繁忙导致安装人员 紧缺、公司业务服务网点尚未覆盖等情形下,常授权当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该第三方须通过公司的考核认证,同 时,公司对该安装、维保过程履行监管职责。在此种模式下,公司执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并要求受托方出具 《自检报告》,其后公司对电梯进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报请质监部门 进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901,960,418.79 1,970,240,582.76 1,970,240,582.76 -3.47% 2,125,252,977.62 2,125,252,97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63,683,837.16 1,138,767,206.15 1,138,767,206.15 2.19% 1,237,316,501.34 1,237,316,501.34 净资产 本年比上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3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335,750,133.82 988,244,162.39 988,244,162.39 35.16% 821,947,686.66 821,947,68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013,103.31 -111,397,541.92 -111,397,541.92 127.84% -28,105,817.11 -28,105,817.1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28,730.41 -141,215,565.10 -145,811,966.35 103.65% -51,636,741.51 -52,347,558.77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6,678,005.33 -168,841,680.51 -168,841,680.51 163.18% 30,964,454.07 30,964,454.07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97 -0.1068 -0.1068 127.81% -0.0269 -0.0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97 -0.1068 -0.1068 127.81% -0.0269 -0.0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 -9.43% -9.43% 12.12% -2.23% -2.2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编制 2023 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房抵债业务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存 在差错情形,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非经常 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3,969,804.89 325,877,620.20 433,628,326.11 392,274,38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513,858.19 26,049,396.38 23,880,607.93 3,596,957.1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5,974,040.70 22,728,492.15 18,744,715.68 -10,170,436.7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028,447.36 23,786,565.96 24,223,482.48 40,639,509.5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表 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决权恢复的 70,107 一个月末 73,433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 普通股股 优先股股东总数 总数 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 境内非国有 34.34% 358,251,579 0 质押 85,324,233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远大铝业工程 (新加坡)有 境外法人 16.61% 173,306,391 0 不适用 0 限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1.58% 16,500,000 0 不适用 0 中信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57% 5,956,372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国有法人 0.43% 4,471,037 0 不适用 0 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境外法人 0.31% 3,246,430 0 不适用 0 BARCLAYS BA 境外法人 0.30% 3,178,044 0 不适用 0 NK PLC 申万宏源证券 国有法人 0.28% 2,926,383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27% 2,831,308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张梅仔 境内自然人 0.25% 2,638,9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一致 的说明 行动人。 1、张梅仔: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638,9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 明(如有) 2、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00,000 股, 普通账户持有 14,900,000,合计持有 16,500,000 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本报告期新增 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退出 份数量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退出 2,538,900 0.24% 2,538,900 0.24% 高华-汇丰- GOLDMAN,SACHS&CO.LL 退出 0 0.00% 0 0.00% C 许喆 退出 0 0.00% 0 0.00% 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赖志刚 退出 0 0.00% 0 0.00% 周杰 退出 0 0.00% 0 0.00% 北京天乙合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天乙 3 期证 退出 0 0.00% 0 0.00% 券投资基金 白建丽 退出 0 0.00% 0 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0 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0 0.00% UBS AG 新增 0 0.00% 0 0.00% BARCLAYS BANK PLC 新增 0 0.00% 0 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0 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0 0.00% 0 0.00% 张梅仔 新增 0 0.00% 0 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9 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 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 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 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1,000 澳元。根据与 Hany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 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 向公司支付 1,000 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 2,399,409.06 澳元,应付公司货款 10,040,126.22 澳元,上述 款项共计 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 2,932,000 澳元(Hany 给予个人担保), 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 1,500,000 澳元,但不得迟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 24 个 月内支付 1,432,000 澳元,但不迟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剩余款项 9,507,535.28 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1,000 澳元,累计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 79,600 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 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 Hany 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 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3 年 3 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 YEONG HAG JO 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 签署《 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YEONG HAG JO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 BLT PERU S.A.C.(中文名称:博林特 电梯秘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秘鲁博林特”) 99.99%股权,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以现金方式 购买秘鲁博林特 0.01%股权,上述两人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 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 商,交易价格为 40.30 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023 年 8 月,YEONG HAG JO 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 20 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20 万美元,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8 月 2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子 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3、2022 年 12 月,公司拟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黑龙江春力 食品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 100%股权,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 2,100.00 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 2,192.90 万 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 92.90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 购价格为 2,100.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公司与春力食品签署《股权转让项目终止协议》,因春力食品的资金和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双 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 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 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4、2023 年 11 月,公司与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工”)签署《关于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科技电工,经双 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款为 4,015 万元(根据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科技电工应向公司支 付股权收购价款 40,120,363.94 元以公司应向沈阳新能源支付往来款余额 40,120,363.94 元进行冲抵,冲抵后以现金方式支 付剩余股权收购价款 29,636.06 元)。 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支付的冲抵后剩余股权收购价款 29,636.06 元,且沈阳新能 源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出售沈阳 新能源 100%股权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能源的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沈阳 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4 年 4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