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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鉴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沈
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远大集团”)免费提供给
公司独家使用的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到期,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控股股东将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继续
免费提供给公司独家使用,使用期限一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远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1.5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
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3 年 02 月 17 日
     3、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4107180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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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 20 号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机、风力发电设备、工业风机、气体
压缩机、泵类、石油人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海洋石油设备制造及工
程施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9、股东情况:截至目前,康宝华先生持有铝业集团 99%股权,阎连学持有
铝业集团 1%股权。
    10、历史沿革:远大铝业集团前身沈阳市现代铝业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3
年 1 月。1998 年 12 月 3 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沈阳远
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最近三年以来,铝业集团主要从事股权
投资业务。
     12、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铝业集团总资产 498,680.69
万元,净资产 271,026.67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3,643.57 万元,净
利润-1,621.83 万元(合并经审计)。
     13、关联关系说明:铝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1.5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主要包括力/位置混合控制技术、机器人视觉系
统、离线轨迹规划系统三大部分。其中已经申请发明专利 1 项,申请号:
201410148371.4,申请日期:2014 年 4 月 14 日,发明创造名称:智能力控机
器人磨削加工系统和方法。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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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由远大集
团无偿给公司独家使用,使用期限一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乙方为支持甲方的发展,同意将标的技术无偿提供给甲方独家使用,使用
期限一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3、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双方均有违约,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和对对方造成损害的程度,
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
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控股股东继续无
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
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累积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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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的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控股股东继续无偿给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
系列技术的有关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智能磨削机器人技术无偿使用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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