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大智能 股票代码 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刚 孙琦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电子信箱 xiegang000725@qq.com sunqi@bltcn.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6,588,198.54 407,803,661.07 -2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574,221.74 -45,344,176.04 -2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7,181,400.99 -52,964,451.29 -26.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45,057.52 -57,057,749.78 105.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42 -0.0435 -24.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42 -0.0435 -24.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5% -3.36% -1.09% 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89,146,591.86 2,119,048,880.09 -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43,347,718.99 1,300,779,792.76 -4.4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4,48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53% 433,300,169 0 质押 52,854,123 公司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 境外法人 16.61% 173,306,391 0 有限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2.29% 23,930,000 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 19,003,297 0 沈阳福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 11,108,067 0 许喆 境内自然人 0.50% 5,230,000 0 彭越煌 境外自然人 0.42% 4,390,000 0 王杰 境内自然人 0.18% 1,908,000 0 万小沙 境内自然人 0.17% 1,820,000 0 陈光伟 境内自然人 0.13% 1,378,635 1,033,976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03,500,169 股外,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9,800,000 股,合计持有 433,300,169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各行各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受疫情先后在国内和海外蔓延影响,公司及产业链 上下游客户复工复产延迟,各项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58.82万元,同比下降2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7.42万元, 同比下降24.77%。 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国内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延迟开工,电梯产品发货和验收台数 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同时,海外部分国家因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停工停产,电梯出口量也受到了较大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 得到有效控制,目前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正稳步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生产方面 全行之有效的防疫防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以安全生产为前提,降本增效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保证生 产经营的正常化、规范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筹措防疫物资,加强防疫防控措施,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落实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运营管理方面 优化内部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经营质量。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运 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1)应对疫情不利影响,积极采取措施统筹开展防疫和复工复产;(2)完善全面预算,加强费用 管控,强化客户风控授信体系,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率。 3、市场方面 (一)电梯领域 国内市场:在轨道交通等公共建设领域,签约北京地铁8通线液压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在保障房建领域,签约云南腾冲 市保障房项目等重要住宅梯项目。 国际市场:签约白俄罗斯全循环高科技农工综合体项目;新加坡市政理事会项目与HDB项目等。 (二)机器人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国中车、格力电器有了一定的项目合作,未来将积极推动相关企业项目更多的落地实施;另外中 车南京铺镇企业建立了较密切联系,相关项目正在洽谈。 4、技术研发方面 (一)电梯领域 上半年公司重点研发了基于物联网系统的电梯预测维保技术,新一代永磁同步驱动同步门刀系统的技术升级以及公共交 通型扶梯超静音技术研发,进一步为市场提供了产品及服务方面的技术支持。 (二)机器人领域 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复杂曲面智能磨抛工艺及系统”,于今年7月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该成果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申报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8项,获得了与会专家及用户的 一致认可,该系统是由机器人对重量70T、直径超过10米的定距桨进行打磨,不仅解决了手工打磨加工一致性和精度差的问 题,而且改善了工人的作业环境,提高了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面对年初新冠疫情对国内复工复产的重要影响和国际疫情迅速蔓延致使海关管制及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 公司电梯出口业务受到了较大影响;同时,针对公司近年业绩持续下滑,结合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及疫情蔓延控制趋势,公司 董事会深刻剖析内部经营管理成效与问题,全面重新梳理内部业务运营模式和策略,坚定经营改革思路举措,通过和供应商 进行战略谈判,以保价锁货的采购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优化产品性能,提高生产制造效率, 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调整生产制造布局,进行富余生产厂房再运作,提升闲置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费用。 通过调整国内、国际销售政策,调整优化代理商销售激励策略,整合销售管理团队管理职能和职务层级,充分激活销售 团队积极性,通过薄利多销政策导向快速提高电梯销量,提升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针对各主要销售区域和区域内主要销售 国家,全面梳理市场需求产品体系和性能诉求,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度性,加大境外代理商渠道开发,积极开发潜在海外市 场的经销商,加快推进海外重点销售地区的市场渗透和扩展,培育和支持重点经销商,增加国际市场销售量 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公司法务清欠中心每月对旧欠款进行持续催收,对于账期较长或回款存在一定难度的项目欠款 由法务清欠中心牵头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清欠回款。加大现金流管控力度,对于分子公司加强回款考核力度,发货节奏依据付 款履约时间周期统筹安排,保证公司现金流正常运转。 通过优化安装维保人员结构、安装维保业务流程和工艺,提高人均维保梯量考核指标,布局电梯有偿维保市场,将维保 收入打造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远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科特迪瓦))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0 年 8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