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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运作情
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选举了杨建刚先生、王剑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并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推选的李佳新女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在上述监事会成员变更过程中,
监事会运作正常。变更后,监事会继续保持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
力。
       二、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四)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的
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八)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董
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
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因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吴丽萍女士签
署《股权转让合同》,吴丽萍女士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 Блинтэ ХХК(中
文名称: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
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不再持有蒙古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转
让子公司股权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
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
       (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决议、勤勉尽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个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在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事项中,加强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