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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智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大智能                         股票代码                  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延邦                                   张婷婷、齐博宇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569                             024-25162751
电子信箱                       market@bltcn.cn                          zhangtt@cnydii.com;qiboyu@cnydi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509,847,425.09          348,309,839.61                 4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35,538.19           -31,960,299.86               11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45,548.55          -39,118,105.78                91.70%
(元)

                                                                                                                    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815,013.32         -109,338,592.74                138.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4                 -0.0306                  1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4                 -0.0306                  1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1%                  -2.62%                   2.9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53,747,396.29        1,970,240,582.76                  -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39,452,691.45        1,138,767,206.15                  0.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94,113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3.42%      348,651,579                0    质押         85,324,233
                           法人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
                           境外法人               16.61%      173,306,391                0
限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1.57%        16,350,000                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2%         6,419,600                0
许喆                       境内自然人             0.28%         2,900,000                0
张梅仔                     境内自然人             0.25%         2,638,900                0
朗海私募基金管理(青岛)
有限公司-朗海恒昇九号私   其他                   0.21%         2,201,700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谢虎                       境内自然人             0.20%         2,136,100                0
谢富荣                     境内自然人             0.16%         1,620,710                0
高华-汇丰-GOLDMAN,
                           境外法人               0.15%         1,578,580                0
SACHS & CO.LLC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权,为一致行动人。
                                        1、张梅仔: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638,900 股。
                                        2、朗海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朗海恒昇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201,700 股。
                                        3、许喆: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00,000 股,普通账户持有 1,000,000 股,合计持有 2,900,000 股。
                                        4、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00,000 股,普通账户持有 15,250,000,合计持有 16,35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9 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 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 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
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1,000 澳元。根据与 Hany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
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 向公司支付 1,000 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 2,399,409.06 澳元,应付公司货款 10,040,126.22 澳元,上述
款项共计 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 2,932,000 澳元(Hany 给予个人担保),
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 1,500,000 澳元,但不得迟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 24 个
月内支付 1,432,000 澳元,但不迟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剩余款项 9,507,535.28 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1,000 澳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 79,600 澳元,
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
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 Hany 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
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2 年 12 月,公司拟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或“本合同”),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 100%股权,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
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 2,100.00 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
股权收购价款为 2,192.90 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 92.90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
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 2,100.00 万元)。
    目前,公司一直积极与春力食品沟通,但因春力食品资金及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目前仍在洽谈协商中,公司将继续
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2023 年 3 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 YEONG HAG JO 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
签署《 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同”),YEONG HAG JO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
博林特 99.99%股权,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博林特 0.01%股权,上述两人
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 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40.30 万美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公告披露日,YEONG HAG JO 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 20 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8 月 2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
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3 年 8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