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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3-0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10%;或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或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 万元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30%;或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
 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
 权/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解
 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A(卓越)、A(优秀)、B(良好)、C(待
 改进)、D(基本合格)、E(不合格)六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并提交人力资源
 部备案。
 考核分数     >105 分    95~105 分   88~95 分 80~87 分 60~79 分     <60 分

 考核等级       AA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

行权/解除                  100%                      90%        80%         0

 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
/按授予价格回购。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个
人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一致。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
次。
       七、行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
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10 个
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
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人力资源部确认并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