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19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
简称 “《激励计划》”)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
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
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 日(以下简称“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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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
期间,共 7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司股票数量(股) 公司股票数量(股)
1 姚忠 中层管理人员 100 0
2 陈霞 中层管理人员 7,800 0
3 苏文能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900 1,900
4 梁鹏举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800 0
5 符豪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00 0
6 鲍斌斌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0 300
7 钟南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500 4,3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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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
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
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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