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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2021年4月)2021-04-2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2021 年 4 月)


           经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说明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下属各部门、下属公司出       公司下属各部门、下属公司出现、发生或即
       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 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人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
       告人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证券事务 证券事务部予以报告。
       部予以报告。
                                            (一)以定期报告方式进行公告的信息,包
           (一)发生交易金额在 500 万 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所涉及到的各
       元以上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 项信息;
       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向
                                            (二)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其他方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
       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     (三)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     (四)交易事项,包括:
     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技术及商标许
     可使用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等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第八 交易的,应当及时报告。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
  条                                  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
         (二)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 之内);
     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
     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 子公司投资等);
       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          3、提供财务资助;
       的事项等。
                                               4、提供担保;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5、租入或租出资产;
       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在第一时间通
       过董事会会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提交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托经营等);

            (三)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或       7、赠与或受赠资产;

                                           1
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重大
                                       8、债权、债务重组;
诉讼、仲裁事项;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四)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将发生
大幅变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上升或下降 50%以上,或实现扭亏为     11、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盈的,或将出现亏损的;           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五)预计公司本期业绩与已披        上述事项中,第 3 项或第 4 项发生交易时,
露的盈利预测有较大差异的;         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
    (六)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
                                   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七)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
(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八)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大损失;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九)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清偿;
                                   万;
    (十)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十一)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 万;
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刑事处罚;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十二)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十四)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 计算。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方向相反的两
生重大变化;                       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
                                   标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
    (十五)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                                   (五)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       1、签署第(四)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

                                   2
化等);
                                       3、销售产品、商品;
    (十七)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4、提供或接受劳务;
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5、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八)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
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项。
    (十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     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 及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十)以上事项未曾列出,但
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判定可能会对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十一)需要报告的事项涉及     3.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
具体金额的,按照上述第(一)项规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
定的标准执行;若需要报告的事项系 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子公司所发生,则主要以比例标准作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为考虑是否需要报告的依据。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
                                 事项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会办公室将相
                                 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六)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
                                   案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

                                       (七)其它重大事件: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的修正;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3
       5、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7、回购股份;

       8、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9、股权激励;

       10、破产。

    (八)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
重大债权到期未获;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
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
闭;

    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
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
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
质押;

       9、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
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
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因
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
到或预计达到 3 个月以上的;

    12、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
险情况。

4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适用本条第(四)
项中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标准的规定。各部门、
各下属公司对于无法判断其重要性的信息须及
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九)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新的公
司章程在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4、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或
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5、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含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
司新股、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请或其他再融资方
案、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出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
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
动;

    7、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
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8、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0、聘任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11、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
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
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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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
                                      发生较大变化;

                                             13、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
                                      份;

                                          1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
                                      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
                                      制表决权;

                                             15、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说明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的事项均采取记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的事项均采取
       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个股东(包括股东代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个股东(包括股
       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使表决权,除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情形外, 数额行使表决权,除采取累积投票制的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情形外,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
第三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十八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条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比例限制。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6
   除上述条款外,上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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