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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 12 人,代表股份 211,949,73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19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11,942,9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1973%。
    (2)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16%。
    8、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
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49,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