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3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
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
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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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对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下对财务报表列表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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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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