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对《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双成”)因日常经
营活动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本次公司对宁波双成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宁波
双成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涉及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规
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宁波双成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董万程、商小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