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 2023-03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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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对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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