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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百洋
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