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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2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百洋
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修改
<关于火星时代之股权回购协议>股权回购款支付方式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关于火星时
代之股权回购协议》的股权回购款支付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
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快回款进度,因此,我们对本次修改事项表示
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修改<关于火星时代之股权回购协议>股权回购款支付方
式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