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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1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百洋
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
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20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