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
《公司法》等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了保护公司
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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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配套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
修订及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将审议通过的《公司
章程》完成工商备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2020 年 7 月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 年 7 月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2020 年 7 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提名王建辉先生、邓友成先生、董韶光先生、杨思华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国君先生、何
艮先生、高程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投票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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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在任期
内的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每人每
年 12 万元人民币(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佳德信向华夏银
行海口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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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购买原料等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海南
佳德信食品有限公司在上述 8,000 万元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本金、
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以 2020 年 8 月 4 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南宁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王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邓友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董韶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思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徐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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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选举何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高程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
3.1 选举张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张雯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佳德信向华夏银行海口分行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
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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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建辉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4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就职于青岛市财政局,历任科长、副处长;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青岛市国资办,历任处长、副主任、
党组成员,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2006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组成员,国信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青岛国
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控股股东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辉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邓友成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审计师、高级咨询师、会计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
任职青岛钢球厂;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3 月担任青岛奎姆电子
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5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职于山东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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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曾任部门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等职务;
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职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曾任总经理、董事长职务;2015 年 12 月至今历任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至今担任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邓友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控股股东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友成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董韶光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2009 年 3 月至
今就职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
员工、办公室文字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
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兼任青岛国信蓝色硅
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韶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控股股东外,与其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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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韶光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杨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
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起历任南宁饲料科技有限
公司、广西南宁百洋饲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饲料分公司技术部经
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广西南宁百洋食品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9 年 3 月-2010 年 9 月,任广西南宁百洋饲料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百洋
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9 年 9 月起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984,477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华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
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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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国君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
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
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 年 9 月-1985
年 8 月,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 年 8 月-1988 年 11 月
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 年 12 月-1998 年 4 月青岛大
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 年 5 月-2009 年
2 月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校长助
理兼院长、财务处长等;2009 年 3 月-2018 年 11 月青岛国信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董事;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8 年 11 月至今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所长、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青岛国际职业教育科技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经济学家、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
务。取得资格(或有):会计学教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独立
董事资格。
徐国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国君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何艮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
权,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博士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医学院。2004-2009 年间在美国
洛克菲勒大学诺贝尔奖获得者 Paul Greengard 教授研究团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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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博士后研究,后被聘为副研究员。2010 年受聘为中国海洋大
学“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至今,从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研
究。
何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艮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高程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
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任广西农产品监督检测中心南宁
分中心检验室主任;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为广西科学院研
究室主任,兼任《广西科学院学报》杂志社编委会委员。2017
年 10 月起调入广西中医药大学海洋药物研究院工作,2018 年 6
月起担任广西中医药大学海洋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程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程海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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