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关于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24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青岛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
洋股份”、“公司”)的发展,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
向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国信集团”)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
度,有效期拟定为三年。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资金结余情
况在该额度内灵活使用,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本次委托贷款
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 LPR 上浮 10%,按年结息。
2.关联关系说明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
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
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 104,478,461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9.9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
与海洋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
岛国信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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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国信金控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
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建辉先生、邓友成先生、董韶光
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辉
注册资金: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6752895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
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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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国信集团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设
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近年来集团持续健康发展,2019
年末资产总额802.03亿元,净资产316.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系
收入总额)71.79亿元,净利润8.04亿元。
3.青岛国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9.9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4.青岛国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
度,有效期拟定为三年。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资金结余情
况在该额度内灵活使用,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本次委托贷款
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 LPR 上浮 10%,按年结息。
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限 LPR 上浮 10%。
该利率低于公司目前银行贷款平均利率,如遇市场利率发生变
换,委托贷款利率将做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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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信集团向公司提供 1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
有效期拟定为三年。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资金结余情况在
该额度内灵活使用,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本次委托贷款为信
用贷款,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限 LPR 上浮 10%,按年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途为置换公司
其他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技改及项目投入等,符合公
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本次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委托贷款利率低于
公司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
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
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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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定价公允,符
合上市公司利益,合理、必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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