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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
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
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
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
此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
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是上市公司为了在鸿生源股份董事
会发挥重大影响的正常安排,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而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申请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需要,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

利益,合理、必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君               何   艮             高程海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