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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7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7 日 9:15 至

                                  1
15:00。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1 人,代表

股份 146,702,7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88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 3 人,代

表股份 146,091,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81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11,5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17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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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6 个议案,《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为特

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 5 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461,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357%;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41%;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629%;弃权 5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648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461,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357%;反对 241,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643%;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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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9.411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461,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357%;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41%;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629%;弃权 5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6484%。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461,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357%;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41%;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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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629%;弃权 5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6484%。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461,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8357%;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241%;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629%;弃权 5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6484%。

   6、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 104,478,461 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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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2,224,32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41,983,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4292%;反对 182,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310%;弃

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1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5887%; 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629%;弃权 5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64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冠楠律师、范晓东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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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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