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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

份”、“公司”)的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

求,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集团”)于 2021 年、2022 年累计向公

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 5 亿元,上述事项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审

议及披露程序。

     鉴于上述已审议的借款额度将于 2023 年到期,经与股东单

位沟通,拟继续保持向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借

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公司在上述审

批的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具体的借款金

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约定为准。

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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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洋产业投

资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海洋新

动能基金”)合计持有百洋股份 104,478,461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9.9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与

海洋新动能基金均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岛

国信金控”)所控制的企业,青岛国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青岛

国信金控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青岛国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

青岛国信集团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邓友成先生、董韶光

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须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

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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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王建辉

    注册资金: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895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设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

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

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

    2. 青岛国信集团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

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近年来集团持续健康发展,2021

年末资产总额1,031.46亿元,净资产405.81亿元,2021年度实现

营业总收入120.03亿元,净利润11.31亿元。

    3.青岛国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总股份数29.90%的股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青岛

国信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青岛国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借款,期限不

超过 3 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循环使用。本次借款

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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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青岛国信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

限不超过 3 年,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青岛国信集团对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

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

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该关联交易具备真实意图和必要性。

    2.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从而实现持续稳定

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

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国信集团共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

为5亿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青岛国信集团支付

利息共804.36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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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

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备一

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的

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

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

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接受关

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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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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