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隆技术”)是哈尔滨博实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邓喜军先生在博隆
技术担任董事职务,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规定的情形,
博隆技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博实橡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
橡塑”)与博隆技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为100万元。2021年度,公司
拟与博隆技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博隆技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
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
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喜军先生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
联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上海博隆装备技 市场定价
采购商品 1,000 0 100
商品、产品 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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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 上海博隆装备技
采购商品 100 2,000 小于 0.5% 95%
购商品、产品 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或有应客户需要,采购博隆技术产品后,一
并向客户销售的情形,业务模式简单,定价公允。近年来,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尽量减少类似关联交易的发生,但为了及时全面响应客户需求,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仍需在年度董事会,对未来 12 个月类似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因
异的说明
此,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值有较大差异,
属正常经营行为。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存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现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
差异的说明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玲珑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1356号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过程粉粒体物料处理,集处理过程方案设计、技术研发、
设备制造、系统集成、销售服务于一体,主要产品包括风送系统、配混料系统、功
能料仓、部件等。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6,208.75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43,588.30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47,118.55
2020 年度净利润 11,7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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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隆技术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在博隆技术的持股比例为19.20%,是该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其中本公司提名邓喜军先生一人任该
公司董事。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中无本公司委派人员,因此,公司虽然
是第一大股东,但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权。
博隆技术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博隆技术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或有应客户需要,采购博隆技术产品后,一并向客户销售
的情形,业务模式简单,定价公平、公允、公正。近年来,公司尽量减少类似关联
交易的发生,但为了及时全面响应客户需求,仍需在年度董事会,对未来 12 个月类
似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拟与博隆技术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包括付款安排、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1,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双方将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签署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
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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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原则,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将依据市场规则确定,
符合“公平、公允、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
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的审议
表决程序,关联董事依照有关法规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
价原则、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
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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