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及其 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 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 1 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公司 2022 年 12 月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部 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2023年6月全部完成转股时,一次性将可转债的面值计 入股东权益,不考虑发行阶段将可转债分别计入股东权益和负债对2022年末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该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 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2021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032.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932.82万元。 假设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为0%、10%、20%三种情形分别计算。该 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2,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55,637,500.00 元。该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假设公司2022年派发现金股利与2021年实施 时间一致且金额相等。2022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2 7、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47元/股(即不低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2022年4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 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且不考虑现金分红对 转股价格的影响。 8、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假设不考虑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11、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 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2、假设2022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额; 2023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额+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若 有)。 13、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 响的行为。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2022年和2023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和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3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2021 2022 年度/2022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102,255.00 102,255.00 106,552.99 102,255.00 假设情形(1):2022、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87,979.31 311,448.29 379,917.27 334,917.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32.73 49,032.73 49,032.73 49,03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45,932.82 45,932.82 45,932.82 45,93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8 0.47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8 0.46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5 0.44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5 0.43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2% 16.36% 14.18% 1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5.33% 13.29% 14.21% 假设情形(2):2022、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87,979.31 316,351.56 389,723.82 344,72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32.73 53,936.00 53,936.00 53,93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5,932.82 50,526.10 50,526.10 50,526.10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3 0.52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3 0.51 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9 0.48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9 0.47 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2% 17.85% 15.28% 16.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6.72% 14.31% 15.29% 假设情形(3):2022、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87,979.31 321,254.84 399,530.36 354,530.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032.73 58,839.28 58,839.28 58,839.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5,932.82 55,119.38 55,119.38 55,119.38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8 0.56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8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4 0.53 0.54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4 0.52 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2% 19.32% 16.33% 17.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8% 18.09% 15.29% 16.31%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 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 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 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 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但是公司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 实现同步增长,则本次发行可能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 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影响。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 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 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 详见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 5 化生产项目”、“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技术创 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长期耕耘在智能装备领域,本次募投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布局的补充和 完善。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产能,丰富 公司的研发和服务响应能力,加快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方面的研发和示 范项目的实施及落地,有助于尽快进行推广和应用,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引导智能 工厂领域产品需求,提高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 展。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蔡鹤皋教授、总经理邓喜军为代表的综合人才 团队。公司秉承“尊重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成就人才”的人才理念,通过 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吸收引进人才,保持技术人才及团队的长期稳定,公司凝聚 了一大批从事技术、生产、销售、服务及综合管理工作的人才。 公司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引进体系,如在2013年9月,公司与哈工大共同成 立哈工大博实研究,依托于哈工大雄厚的学科优势和博实公司强大的产业支持,在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 术中心,下设技术委员会、哈工大博实研究院、黑龙江省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机器人及系统研发室等机构。公司建立了高层次技术研发人才、技术管理人才、 高端应用人才培养体系,以创新平台凝聚人才,开展培训锻炼人才,实施重大项目 培养人才。在有效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及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将科技开发链与产业链 有机衔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技术储备 大型智能成套装备领域属于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及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 壁垒强、进入门槛高、技术附加值高的特点。公司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工作,持续加 大科技与研发投入。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生产和工程应用,公司积累了雄厚的技 术基础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公司多项产品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公 6 司在产品应用的国内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长期处于竞争优势地位,无同体量竞争对手, 形成了国内其他企业难以追赶的技术领先优势。 从智能装备产品线看,公司智能装备在国内产品应用领域,产品、技术处领先 水平。从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看,公司将多品类创新产品与制造业用户生产场景 相融合,能够实现固体物料后处理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助力用户实现工厂数字 化、智能化改造,实现智能制造。在矿热炉领域,公司针对电石行业迫切的安全生 产、替代人工需求,以工业机器人技术为基础,成功研发应用对传统生产颠覆性的 (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并相继研发了电石捣炉机器人系统、炉门自动开关系统 等周边系统,助力用户实现高危繁重工况下的人工替代,为下一步实现在电石矿热 炉生产领域的无人工厂积累技术经验。目前,公司(高温)炉前作业机器人及周边 系统在电石领域处于世界范围内应用领先水平。 上述技术成果及技术储备,为公司推进此次募投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市场储备 公司长期耕耘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在国内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享有持续领先的 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公司引领应用行业智能装备发展,长期构建稳定、 合作、共赢的客户网络。 公司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应用于石化、化工、粮食、建材、新能源、食品、医药、 港口、饲料,以及众多行业成品物料全自动称重、包装、检测、码垛、立体仓储与 装车移载场景,为客户提供运行高效的智能制造生产装备及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 应用场景广泛、市场前景广阔。固体物料后处理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在不同客户 间推广、不同工厂间复制,带来增长动能;新能源原料多晶硅扩产带来不规则物料 后处理智能装备需求释放;公司面向硅铁、硅锰、工业硅等矿热炉领域的高温特种 作业机器人(高危、繁重、恶劣工况下)的研发、应用与拓展解决了客户痛点,打 开了市场空间;工业服务的持续增长和新承接生产运营类工业服务项目带来较大增 量的落地实施。 随着技术的积累和对行业理解的深入,公司积极布局智能制造整体后处理解决 方案和智能工厂。公司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分阶段实施及持续产业化进展进而 7 完成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面”),助力用户向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升级。这 种由“点→线→面”的技术进步进程,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降低技术开发风险, 打开行业成长的天花板,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进一步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 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主营业务,做大做强主业,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21年度,公司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根植于智能制造装备的工业服务占公司营收 比重接近九成,未来公司将强化竞争优势,做精、做强、做深、做透,以技术领先 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引导市场需求,确保主营业务的逐步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积 极扩展在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助力用户向数字化、 智能化工厂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现拟投资建设的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服 务能力,拓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 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 达产并顺利实现预期收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定了《募集资 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持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 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8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形成了科 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 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和管控风险。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 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 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确立人才基础领先业务发展的经营策略,构建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 系,在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合理配置的基础上,不断培养和吸纳高素质 的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不断调整、充实公司人才储备,改善员工队伍 的文化结构和专业结构,形成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的人力资源队伍,为公司未来 的业务扩张和发展储备力量。 (六)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 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规定、决策程序等事项。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 加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 述措施的实施不等同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9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 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 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10 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 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