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 16:30 在公司二楼 20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已依法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喜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
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9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并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共计450.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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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
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8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
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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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4.50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
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35亿元。当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
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9月21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6、向原A股股东配售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4400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1,022,550,000 股,无期末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4,499,220 张,约占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83%。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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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拟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具
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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